审查意见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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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在初步审查或者实质审查程序过程中,审查员如果发现申请文件存在不符合《专利法》或《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时,会以“审查意见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如果贵司的专利申请文件在我司办理,则答复审查意见是免费的,如果是在别的代理所办理,则需要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审查意见分类 根据是否具有授权前景及产生的原因来说,审查意见包括 5 种: 1、未经检索即可发出; 2、可授予专利权,但存在不重要的缺陷; 3、可授予专利权,但存在较严重的缺陷; 4、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而不可能授予专利权; 5、存在单一性问题。 答复审查意见的文件 1.标准表格; 2.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 3.附件。其中,附件又包括:对比文件全文、著录项目页和引用段落所在页;参考文献如字典、教科书复印页;缺陷标识页如翻译错误、修改超范围之处等等。 4.《专利代理委托书》 :由我司提供。 答复审查意见合作流程 1.前期沟通 确定是否属于答复审意见的期限内(次为4个月,其它一般为2个月),分析具体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内容,看看其是否有授权前景,制定答复审查的策略。 2.签订委托合同 签订保密协议,完善主体资格文件,支付合作费用,签订委托合同。 3.撰写答复审查理由 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内容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仅意见陈述或对专利文件进行修改再陈述意见),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定稿。 4. 递交国知局 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我司对其进行全程跟进,时间反馈案件情况,在审查过程中我司会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进行后续工作。 5. 获得专利证书 专利局经过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会作出授权结论。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申请人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 6.专利状态监控 专利有效期内,对其进行年费、专利有效性监控,有问题,时间沟通专利权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