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独创性有什么特征?

时间: 2019-12-19 来源: 恒大知识产权 作者: BoBo 点击:
独创性这一《著作权法》中的术语译自英语 originality,也可称为原创性。英语 originality本身就包含两层意思,而汉字独创性可被分解为独与创
       “独创性”这一《著作权法》中的术语译自英语 originality,也可称为“原创性”。英语 originality本身就包含两层意思,而汉字“独创性”可被分解为“独”与“创”两个方面,并分别与 originality的两层意思相对应,因此,可从作为劳动成果的外在表达必须同时具备“独”与“创”两个条件来理解“独创性”。
 
 



独创性”中的“独

 
       1.“独创性”中“独”的含义
“独创性”中的“独”是指“独立创作、源于本人”。在科学技术领域经常能听到这种说法,“某技术为我国工程技术人员所独创”。
 
       这里的“独创”显然意味着这种技术世界上原本没有,是由我国工程技术人员首先发明或设计的。换言之,科技文献中使用的“独创”往往指专利法意义上的“新颖性”,即以前没有相同的技术在国内外被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但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并非指“首创”或“独一无二”。英语中“独创性”( originality)的动词形式“独创”( originate)即为“起源”的意思,与介词from搭配后即指“起源于”。因此,著作权法意义上“独创性”中的“独”是指劳动成果源于劳动者本人,也即劳动成果是由劳动者独立完成的,而非抄袭的结果。
  
 
       2.具有“独”的两种情况
       劳动成果在两种情况下符合“独创性”中“独”的要求:,劳动成果是劳动者从无到有独立地创造出来的。第二,以已有作品为基础进行再创作,而由此产生的成果与原作品之间存在着可以被客观识别的、并非太过细微的差异。
 
       01从无到有进行独立创作
       只要是独立努力的结果,劳动成果即使碰巧与他人的劳动成果一模一样,也仍然符合独创性”中“独”的要求。
 
       例如,甲、乙均是摄影师。甲于某风景胜地拍摄风景照片一张。乙从未看到过甲拍摄的照片,但乙在同一风景胜地旅游时,碰巧在同一拍摄地点,以同样型号的照相机、用同样类型的胶卷,以同样的取景、同样的角度、同样的光圈和快门拍摄了一张照片。这张照片与甲拍出的照片几乎一模一样,一般人很难用肉眼辨别出其中存在的微小差异。那么,乙所拍摄的照片是否具有“独创性”呢?乙拍摄的照片虽然与甲拍出的照片一模一样,但只要这张照片是乙独立拍摄的结果,仍然是“源自于”乙的,就符合“独创性”中“独”的要求。如果该成果同时符合“创”的要求,则它仍然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因此规定:“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
 
       需要强调的是,“巧合”在创作文学艺术作品方面的作用不应被夸大。由于每个人观察世界的角度、方法有所差异,内心思想与情感世界不尽相同,表达手段也各有特点,独立创作的结果总是不可避免地会打上个性的烙印,出现完全雷同的可能性是很小的。此外如果相同作品已经公之于众,每个人都有接触这部作品的合理机会,后人要想证明自己基于独立努力创作出了与之一模一样的作品会遇到举证上的困难。
 
       02以已有作品为基础进行再创作
对于在他人作品的基础之上进行创作的,只要由此产生的成果与原作品之间存在着可以被客观识别的、并非太过细微的差异,该差异部分仍然符合“独创性”中“独”的要求。
 
       例如,某艺术家根据缺少一只手臂的维纳斯雕塑进行创作,补上了那只缺失的手臂。尽管剩余的部分与原作完全相同,但新增加的手臂就是新雕塑与原有雕塑的差异部分,新雕塑也因此符合“独创性”中“独”的要求。如果这只手臂的造型也符合“独创性”中“创”的要求,则新雕塑为原雕塑的演绎作品只要是独立努力的结果,劳动成果即使碰巧与他人的劳动成果一模一样,也仍然符合独创性”中“独”的要求。
 
       如果在他人作品基础之上进行劳动的结果与原作品之间过于相似,以至于缺乏能够被客观识别的差异,那么这种劳动成果就会因为不符合“独”的要求而只能被称为原作品的“复制件”,相关的劳动过程也只能是“复制”行为而非“创作”行为。例如,将他人长篇小说加以抄写并改正其中错别字的行为虽然也具有一定价值,但由此产生的劳动成果与原小说之间的差异过于细微。改过后的小说并不是符合“独创性”中“独”的要求的新作品。
 
       3.“独”是对表达的要求
       “独”是对表达的要求,也即能够成为作品的表达必须是独立形成的,而非源自他人。如果前人的表达已经客观存在,另一人通过独立的艰苦努力再现或还原了相同的表达,并不符合“独”的要求,换言之,仅仅是“自己动手”,还不一定能形成作品。
 
       注:只有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才能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恒大知识产权温馨提示]
www.wipoask.com)中部分图片及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无他意。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感谢!
看完还是不懂?输入您的问题 >> 立即咨询

------分隔线----------------------------
相关文章推荐
相关流程
① 专属顾问咨询
② 申请文件
③ 上报
④ 跟进
⑤ 获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