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注册后的使用规范,商标就是企业的品牌,是企业的一面大旗。从提交申请到注册成功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但是商标注册成功后就可以直接使用吗?并不全对,由于部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注册成功后无法按规定使用商标,出现了随意更改注册商标字体和格式的情况。我们几乎不知道这种随意使用的习惯可能会导致商标被撤销甚至侵权。目前商标纠纷层出不穷。归根结底商标申请人没有正确使用商标。如果我们想知道如何正确使用商标,是知道申请人在商标注册成功后可以享有哪些权利。
深圳商标注册后的使用规范,商标注册成功后申请人享有的权利: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中使用该商标,并有权在有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许可权:商标注册人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未经许可,任何其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中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4、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5、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6、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7、质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质押其注册商标。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顺序继承。
深圳商标注册后的使用规范,关于商标注册后期的一些建议:
1、注册商标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名称、地址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商标的申请。
2、商标注册人超越《商标注册证》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对注册商标进行标识的,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案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使用。
4、注册商标的字体、图形或者组合不得自行变更;变更的,应当依法重新申请注册。
5、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核发《商标转让证》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6、注册商标是无形资产有效期为十年,每十年可续展一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申请续展。
7、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批准之日起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停止使用的,任何人都有权撤回。
8、注册商标可以评估和质押。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还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押登记申请,商标局应当予以公告。
9、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商标使用许可证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质量,必须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的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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