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无常,人生事态万千,在一些人的潜意识里商标只要注册成功后,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是因为中国的<<商标法>>就是这样规定的:“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服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确实是如此。
但是!有两种情况,是商标人都不能禁止他人正当的使用该商标。是哪两种情况呢?
1、一种是如果缺乏显著性的商标经过使用后,显著性增强,有便于消费者识别,可以作为商标申请的有力根据。
2、二是本身就具有很明显的显著性,但是呢,商标拥有权人没有合理正当的形式自身权力,导致商标缺乏了显著性。
这两种情况是不能禁止别人正当用你的商标的。而且在现实当中是有例子的,而新<<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
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示。”出这样的规定也是由于有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抢注热点词汇注册商标等,所以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尤为重要。但是呢,又不是所有的没有注册的商标都会受到保护,根据规定呢需要满足标示构成商标性使用+使用在线+具有一定影响等条件才行。
综上所述也就是说标示要必须是用于商品或者服务上,具有显著的特征,可以作为商标来辨别,并且呢商标必须使用在先,并且要由一定的影响力,然后呢呢注册的商标,别人达到这些条件才可以用,并且不侵权。以上观点,如有疑虑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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