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注册商标再注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同时第四十四条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商标局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一旦被撤销,这时候其他人申请注册该商标就很容易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提出撤销他人的商标需要1000元的代理费和官费,还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当然即便他人的商标被顺利给撤销掉了,但是呢你在官网查询的时候还能查询的到,只是这些商标都显示无效而已啦。
当然上面所述的可能有所不足,希望可以给需要的人士一点帮助,需要咨询的请联系恒大知识产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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