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对于企业品牌的一种有效保护,注册商标的企业品牌影响力都会大很多,同时又能更有效的保护品牌。注册商标一般还是有不小的难度的,一般都自己申请挺麻烦,基本都会找代理机构代为申请的。但是代理机构也不能够保证一定百分百申请通过,为什么呢?好的代理机构只能最大程度的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有几点是没办法控制的。
商标查询时存在一定误差
注册过商标的多数人都清楚,商标注册前都应该进行商标查询。其目的是为了查询该商标是否存在在先注册,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存在,是否符合注册条件等问题。但是在商标局官方系统里查询数据,也是存在盲区的。
全国的商标申请统一在北京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当天将所有商标录入系统,查询的数据都是3个月以前的数据。假如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在一个月前已有人提交了申请,而此时在官方查询系统中还查询不到,所以商标因此类原因被驳回无论是申请人还是代理机构都是无法避免的。也就是说,有一部分申请文件递交了还没有录入数据库系统,这些商标是任谁都查询不到的。如果在盲期内,即使某地有人和你申请相同的商标,也是查询不到的,所以这是个无法避免的风险。
判断商标近似存在一定主观因素
在近似判断的过程中,商标局的审查人员由于各自的经验与阅历、知识面不同、各自的利益和角度不同,所以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将应当判为近似的商标判为不近似而通过,不应当判为近似的却判断为近似而被驳回。
商标不具有显著特征
在商标审查时,没有商标注册经验常会犯的低级错误。所谓不具有显著特征,指的是注册的商标在该行业内不能够进行有效区分。比如,水果行业不能直接以“水果”“果子”“苹果”“鸭梨”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不具有合法性
依据我国的商标法规定,一些特殊词汇、图形为防止造成不良影响,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
商标注册时间较晚
依据“在先注册原则”,同一商标,提交晚的,就会因没抢到先机而注册失败。这也催生了很多恶意抢注的事件:看准已经小有名气的商标,通过商标检索发现没有注册,于是就进行注册,当该商标的企业需要商标时,却发现已经晚了。
存在商标异议环节
申请人的商标即使通过了审查员的审核,进入商标初审公告,也不能保证百分百通过。因为在商标公告期三个月,可能会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向申请人下发异议答辩通知书,给予申请人答辩权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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