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可以说是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东西,一般都会在成立之初就申请商标,商标就相当于企业的一个标志,是需要文字、图形、字母、颜色等多种要素形成的,可以单独注册也可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要素组合进行注册申请,那么深圳商标注册的组合形式都有哪些呢?注册组合商标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一起来跟恒大知识产权来看看吧。
深圳商标注册的组合形式
文字商标单独注册:文字商标就是指纯粹使用文字(汉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或字母)、数字所构成的商标。通常也就是指根据《商标法》第八条中有关商标六要素组合规定中仅用:文字、字母、数字及其组合所构成的商标。文字商标中的文字字体,可以是印刷体、书写体或美术体等。当文字字体以某种图案形式变形表达时,这种商标就已脱离了文字商标的本来面目而成为了图形商标。一旦文字商标注册成功后,文字商标就将受到注册时使用的字体、形式的约束,不能做大幅更改,比如黑体注册的不能用楷体,简体不能变更成繁体,大写不能变成小写等。
图形商标注册申请:图形商标就是由各种图形构成的商标。在使用图形所构成的商标时,不得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中所禁止使用的图形。由于图形设计的表达方式千变万化,既使是同一事物对象,都可以被设计成有一定区别的不同图案,而被应用在不同的图形商标中。此外,由于每个人对图形的直观感觉不同,会造成不同的主观判断结果,因此,如果没有独创性的图案设计的话,纯粹图形商标在注册前审查及注册后保护的难度较文字商标来说要大一些。
文字与图形组合商标注册申请:目前一些公司将自己的商标分别注册成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时可结合使用。这样不仅有效化解了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了核准率;而且商标的使用形式也更加灵活,单独出现受保护,组合使用也不违法。还有一点至关重要,如果企业的商标形式不能适应企业发展,其中一部分需要有所改动时,也不会造成 “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后果。
虽然商标注册有这些注册形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图形与文字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在准备申请商标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的。都有哪些是不可以申请为商标注册呢?
首先要说的就是,商品本身的通用名称以及图形、型号等,这一类是不可以申请为商标的,因为这些都是行业通用的或者是共同认可的,都是大家共同使用的。这种情况下是任何人都不可以垄断的,如果将这些通用名称作为商标使用的话会损害到同行业其他人的利益,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由于这些标志本身并不具有区别不同经营者的功能,不过当这些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被 某一经营者作为商标用于自己的商品,而且通过使用使消费者足以将其标志的商品与其他同种商品相区别,则应当认为其已取得了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禁止直接以表示商品特征的文字、图形做商标,其理由与前述禁止以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作商标是一样的。须指出的是法律所禁止的仅仅是将“直接”表示商品的 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而“间接”表示或暗示商品某些特征的标志,则不在禁止之列,因为以间接表示或暗示商品某些特征 的标志往往可能是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即使是直接标示商品特点的标志,经过使用同样可以取得显著特征。
最后要说的是深圳商标注册一定要具有显著性,如果缺乏显著性,是不能够申请商标成功的。申请商标注册时候一定要避免以上几种情况,不然等提交了申请还是会被商标局驳回的,不仅浪费了精力还花了钱,得不偿失。深圳商标注册申请找专业的代理机构,或者自己具备商标知识以及对商标申请流程熟知才可,恒大知识产权申请商标有十多年的经验,对于流程及常见的问题都比较熟悉,能够有效的帮助申请人避开一些误区,最大程度的提升商标的注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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