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明专利
丹麦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与中国类似,都需要对申请精心早期公开及实质审查。
专利局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在申请日之后的6-10个月内出具审查报告,申请人应在6个月内回复审查报告。符合规定之后则进行新颖性检索和实质审查。申请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开,之后进行实质审查,当申请符合所有要求时,授予专利权。
2.实用新型
丹麦实用新型专利在保护范围上与我国相似,只能授予产品和设备,不能授予方法和应用。丹麦的实用新型适用于格陵兰岛,但不适用于法罗群岛。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除非应申请人要求,可进行实质审查,主要审查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通过后即颁发实用新型证书。
3.外观设计
丹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程序相对简单,且周期较快。申请人提交外观设计申请之后,主管局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经申请人申请,也可以进行新颖性检索。形式审查符合要求之后,一般在4周内便可予以注册。
丹麦专利申请途径
1.发明专利
我国向丹麦申请专利的途径分为以下三类途径,共5种方式:
①PCT途径
PCT该国申请;
PCT指定EPO申请指定该国。
②巴黎公约途径
该国申请;
EPO申请指定该国。
③中丹PPH途径。
2.实用新型
我国向丹麦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途径为巴黎公约途径。
3.外观设计
我国向丹麦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途径分为两类,共两种方式:
①巴黎公约途径:该国申请。
②OHIM途径:欧共体外观(RCD)。
丹麦专利的申请费用根据专利的申请类型区别费用会有所不同。其费用大概18000元以上。详细的报价,您可以点击右侧的在先咨询按钮,或者拨打我们的热线:0755-88391999,我们国际部的同事会时间给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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