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主体:录制者权的主体是指录制者,包括录音制作者和录像制作者。
客体: 录制者权的客体是录制品,包括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
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声音的原始录制品;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包括表演的原始录制品和非表演的原始录制品。

——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内容有哪些?
(一)复制权
指将原有制品中所包含的声音和画面规定在另一载体上,属于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
(二)发行权
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行为。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作者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未经录制者许可,将CD、DVD中录音、录像的内容上传到网上,供公众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线点播欣赏或下载的行为构成对录制者权的侵犯。
(四)出租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作者享有出租权。这就意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价或复件需要经过录音、录像制作者的许可,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
(五)录像制作者享有许可电视台播放权
我国的《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电视台播放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录像制作者的许可。这就说明了录像制作者还享有许可电视台播放权,但是录音制作者没有此项权利。
[恒大知识产权温馨提示]
(www.wipoask.com)中部分图片及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无他意。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