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很多企业不断加快品牌建设和“走出去”步伐,成为中国在全球市场上的亮丽名片。但中国制造“质低价廉”的形象尚未彻底转变,中国迈向制造强国之路,跻身品牌强国之列,依然任重而道远。
当前,我国的经济总量已达世界第二,成为世界大贸易国,凭借低成本的劳动力资源,我国在世界制造业中处于主导地位,越来越多的“中国制造”走向海外市场。
伴随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加快转变,重塑品牌形象、提升品牌竞争力,成为我国制造业由大国迈向强国的当务之急。
全国政协近日举行双周协商座谈会,委员们共聚一堂,为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建言献策。
谈假冒伪劣商品 不怕竞争 就怕假冒
“不怕竞争,就怕假冒。”一名企业家讲出了很多厂商的心声。许多名牌厂商因受假冒商品之害损失巨额收入,有些商家险些被挤垮,假冒商品充斥市场,严重损害了我国名优产品的信誉。
从已被查获的案件看,在市场上被假冒的商品,几乎都是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销路较好的名牌商品,并且,越是“名优”“高档”,越有假冒混杂其间。
“祖国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但是,假冒伪劣商品有所泛滥,特别是在互联网上。假冒伪劣不仅对中国品牌建设、创新品牌和经济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还对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甚至构成生命威胁。”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汉生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嘉音对假冒伪劣商品深恶痛绝。
“假冒伪劣商品的存在,对中国的品牌形象有很大伤害,也使我国转型升级,品牌建设受到影响。”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指出。
“2014年,我所在的汉生堂药业与同仁堂合作生产治疗不孕不育的中药,由于产品被假冒伪劣团伙仿冒,导致汉生堂药业被列入2014年药监局‘黑名单’,企业被香港卫生署查封。经过一年时间,地下团伙才得以破获。”李嘉音举例说。
针对这种现象,李嘉音建议,应当迅速建立与市场相应的品牌标准体系与品牌保护机制,成立权威机构统筹监管品牌保护与打击假冒商品,形成以工商、质检、药监、公安、司法对原料、生产、批发、销售各个环节的“一条龙”监管。
同时,健全法律法规,加重对假冒侵权与伪劣商品的处罚,对严重危害健康的应有相应的法律制裁。打击假冒伪劣、保护名牌商品必须要延伸至互联网与电商范围,督促电商把好药品、保健品入店的闸口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接受媒体与公众的举报,建立快速核查处理机制,打压制假售假的生存空间。
在全国政协委员、武夷星茶叶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一心看来,加大对认证机构的监管力度才是杜绝假冒伪劣的根本措施,要提高认证的公信力,坚决杜绝灰色地带。
“品牌建设需要媒体的监督和引导。”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经纬集团董事局主席陈经纬建议,相关部门应当组织类似的“中国品牌万里行”“中国品牌‘走出去’”等重点活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正能量,提高公众的鉴别能力,也让假冒伪劣商品无处可逃。
谈品牌评价体系 建立权威 标准认证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刘公勤认为,品牌价值评价不仅是打破发达国家垄断品牌评价话语权的关键环节,还为“供给侧改革”提供助力,促进优胜劣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供需关系。
对此,何一心表示赞同,他说,标准化是建立品牌和企业持续性发展的根本。可以将产品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加大利用文化来提升品牌的社会综合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与行业、国家、国际相配套的标准体系。
“国家对各行各业产品有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标准有一定的高度,产品形象和地位才有一定的高度。”李书福举例说,比如,我国的汽车行业标准不够高,汽车产品就无法在国际上受到尊重,因此从标准着手是现阶段应该重视的关键环节。
刘公勤指出,我国现阶段品牌价值评价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缺乏权威的品牌评价机构;二是国内品牌评价还存在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结果差异大、评价组织乱等问题,难以体现品牌评价的导向作用。为此,他提出了3点具体建议:,推进品牌评价标准建设,构建科学公正的品牌评价体系。充分利用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品牌价值评价技术委员会秘书国的优势,加快建立符合中国利益诉求,全球公认的品牌评价标准体系。通过品牌评价体系的建立和推广应用,推动我国企业品牌建设,创新培育高端品牌。第二,创新品牌价值评价方式,推进品牌评价市场化。依靠市场机制,通过权威的专业机构引领品牌价值评价和发布工作,改变政府主导、专家评价的传统方式,提高评价的客观性、专业性、可持续性。同时,采用品牌评价大数据和消费者心智认同体系等创新方式,帮助企业规划品牌发展战略,推进“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第三,积极培育国际权威品牌评价机构,促进品牌评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品牌建设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和专业指导,培养具有国际权威的品牌评价专业机构,为我国品牌价值提升和走向世界保驾护航。建议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研究项目——《品牌评价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示范》为契机,培育国际化品牌评价人才队伍。
谈优惠激励政策 国家制定 扶持政策
“政府相关部门除了要对保护品牌与知识产权给予支持、指导之外,还要有相应的鼓励政策。”李嘉音说。
近年来,不少企业都着重提高地方品牌竞争力,并出台了不少激励政策,以湖北省咸宁市为例,咸宁市以“扩大品牌总量、提升品牌质量”为宗旨,完善了激励措施,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湖北名牌”的市属企业还出台了激励措施,由市级财政奖励10万元人民币,对品牌建设工作给予适当安排。
陈经纬认为,品牌建设是国家和企业软实力的体现,现在很多人把商标等同于品牌,把产品等同于品牌。
“目前,我国政府对品牌建设还缺乏系统性的指导意见,品牌建设需要政府加强顶层设计,现在很多领域都有中长期发展规划,而品牌建设缺乏系统的规划。”陈经纬建议,相关部门紧抓品牌建设,政府可从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等方面,激励企业主动参与品牌建设。
说起对创立品牌的企业和创新的企业应该加大奖励和扶持,何一心十分赞成,他说,希望国家能制定公开透明的奖励机制和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品牌保护和发展的各项标准,制定更符合行业发展的扶持和税收政策,净化市场发展环境。
同时,何一心特别指出,应当给予农业企业更大的税负发展空间。农业企业在发展和树立品牌的过程中,龙头企业扶持带动的作用大过自身资源的发挥,更需要将有限的微薄的利润发挥出最大的市场效益。
何一心说,由于行业特性,作为农业企业税收方面可供抵扣的来源比较少,仅只有固定资产、原料等,但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却按工业产品进行计税,造成税负过重。“希望国家建立健全各行业在工商、税收、质检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品牌在生产和流通上的支持力度。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加快完善打击假冒的法律制度,加大打击力度,并鼓励和支持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加强自律管理和自主维权工作,坚持不懈地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制定严厉的法律,采取强有力的制裁惩罚手段,使所有人都不敢假不敢仿,为品牌发展保驾护航。”
“不只是农业企业需要更合理的税收制度,其他企业,包括电商同样也需要。”全国政协委员、河海大学副校长陈星莺建议,要完善财税制度,发挥金融杠杆作用,还应当支持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宽电商企业的投融资渠道。支持银行业借助互联网技术发展网络借贷、支付结算等业务,方便电商借贷和客户网络支付的需求。加大财税支持,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电商品牌以及相关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
谈品牌法治建设 完善法律 法规体系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许多推进品牌建设的法律法规,但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仍然存在,致使山寨击垮品牌的现象屡屡发生。”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石军指出,这不仅严重阻碍了品牌建设的步伐,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还影响了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石军认为,推进品牌建设,必须强化法治保障。同时,他对于我国当前品牌建设出现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针对无法可依问题,抓紧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建议根据经济发展新常态,特别是“互联网+”发展需要,对专利法等法律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尽早出台电商平台管理的法律法规。
针对有法不依问题,石军建议,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商业诚信制度。加大普法力度,尽快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增强各级各部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真正做到法有授权必须为。
针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石军建议,加快调整执法职能,集中执法管理,明晰部门权责,创新综合执法机制。改革维权举证司法流程,降低维权成本,为品牌持有人提供便利经济的维权通道。加重对侵权行为的处罚,运用新技术,强化追查力度,提高追究效率,对执法人员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在陈星莺看来,针对当下日益发展壮大的电商平台,我国品牌保护的制度建设远远不够,电商平台同样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电商带来无限的发展空间,但是与世界知名电商相比,我国电商品牌创建和成长时可享受的内外部有利环境有限,“品牌泡沫”“品牌空心化”现象十分严重。
为此,陈星莺指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制度着手,构建电商诚信保障体系。“建立工商登记制度,确立各个电商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时的基本原则、法律地位、实体身份、电子签约、信用管理、市场环境、消费者保护等基本规则。”陈星莺认为,这样可以规范电商市场,有利于制度的后续落实。
“建立数据共享制度,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电商数据的实时互联、监管信息的广泛共享,发展电商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引导建立良性竞争的电商市场环境,同时,建立监管执法制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的电商和企业,追究网络服务商引进假冒伪劣电商和产品的责任。”陈星莺还建议,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电商品牌发展环境。建立电商质量监督机制,引导电商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建立“互联网+”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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