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还在继续,日前,《thevoiceof……》版权方荷兰Talpa公司首席执行官PimSchmitz在北京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thevoiceof……》已经与唐德影视实现版权授权,灿星制作更改节目LOGO、筹备新一季《中国好声音》的一系列行为都是违规的,Talpa将在6个月的时间内协助唐德制作全新版本的《thevoiceofChina》。
从2012年《中国好声音》季开始,Talpa公司与灿星制作进行了四年合作,使《中国好声音》成为目前中国首屈一指的音乐选秀节目,双方却于今年年初分道扬镳,Talpa公司将《thevoiceof……》转授给唐德影视。对于此次“分家”,双方各执一词,Talpa和唐德认为这是合约到期后的正常转约行为,而灿星方面则表示Talpa单方面撕毁合约。
针对灿星的说法,PimSchmitz昨天回应媒体表示,Talpa公司已与64个国家签署了《the voiceof……》版权合同,其中都规定了当合同到期后,双方存在着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对下一步的合作进行谈判。但当进行续约谈判时,“星空传媒(灿星母公司)提出了不可思议,甚至非常荒诞的要求,没有办法让我们双方达成一致。”他认为,当双方未在续约上取得一致后,合约已自动失效,Talpa重新选择唐德影视为合作伙伴是遵照合约行事的。他同时对灿星方面关于《好声音》的一系列举动,包括注册“好声音”商标、改动“V”形LOGO、筹办新一季《中国好声音》等行为提出了异议,认为目前灿星已无授权,上述行为均已涉及侵权。
PimSchmitz透露,Talpa公司针对灿星侵权在香港提起的诉讼已获得胜诉,采取的措施是临时的禁止令。此外还向法院提出了仲裁,可能需要8到12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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