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有哪些?(二)

时间: 2021-07-06 来源: 未知 作者: 屠顾问 点击:
设计要点的确定 一.简要说明的记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应当记录专利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专利法实施细
设计要点的确定
 
        一.简要说明的记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应当记录专利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8条第1款规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省略视图或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通常来说,外观设计专利的简要说明所记录的设计要点,就是专利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专利权人可以通过提交专利文件,特别是提交简要说明来证明其专利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
 
       二.专利权人提供证据证明设计要点
 


       2008年修改《专利法》前,我国的《专利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需要提交简要说明,以及简要说明必须记录专利设计要点。”即便在2008年《专利法》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简要说明,且简要说明应当记载设计要点,专利权人主张诉讼中也可以主张新的设计要点,但在诉讼中主张新的设计要点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三.设计要点的确定应当接受各方诉讼当事人的质证
 

       专利权人无论是主张简要说明中记录的设计要点,还是另行提供证据并主张其他设计要点,都应当接受其他方当事人的质疑。其他方当事人不认可专利权人主张设计要点并提供了相应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依法确定专利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总之,本条规定的目的是鼓励双方对产品的设计要点进行举证,使法官在判断中尽可能客观,做到心证公开。
 
       设计要点在侵权诉讼中的作用
 
        外观设计专利的设计要点通常是专利权人的创新设计部分,设计要点的变化往往对产品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具有显著影响。因此,如果被诉侵权产品使用了原告外观设计专利的全部设计要点,通常可以认定被诉侵权产品与原告外观设计属于相同或近似外观设计。相反,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未使用原告外观设计专利的全部设计要点,则一般不能认定被诉侵权产品与原告外观设计属于相同或近似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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