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外观设计,主要是对产品外观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的新的设计,产品的大小、材质、内部构造都不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因此通常产品的大小、材料以及内部结构都不能用来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一.产品的大小
我国《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鼓励发明创造,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及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其核心价值是鼓励创新。创新才是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保护的实质。外观设计的创新体现在其与同一产品在先设计的差异,对整体视觉效果有显著影响的设计差异体现了设计人的独创性劳动,是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实质。显然,采取相同外观、仅改变产品尺寸通常不需要独创性的劳动,此种设计的变化不是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因此,产品大小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时可以排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产品大小的改变对出产品整体外观产生了显著影响。此时产品大小的差异也被视为界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要素。这是因为产品外观与旧有产品外观呈现出的显著差异体现了创新的要求。如果改变产品大小需要付出整个产品产生显著差异的劳动,则应当得到保护和尊重。
如果您对以上专利申请还有问题的话,可以免费在线咨询顾问,我们会从专业的角度为您解答。当然您也可以到我们公司,或者邀请我们专利工程师到您公司详谈,我们将会为您提供热情的服务!
[恒大知识产权温馨提示]
(www.wipoask.com)中部分图片及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无他意。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