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那么,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包括哪些内容呢?
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中的栏目信息包含:①申请号;②分案提交日;③申请日;④费减审批;⑤挂号号码;⑥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⑦设计人;⑧设计人国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⑨申请人的基本信息;⑩联系人的基本信息;⑪代表人为非署名申请人时声明;⑫专利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⑬分案申请信息;⑭要求外国优先权声明;⑮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声明;⑯相似设计;⑰成套产品;⑱申请文件清单;⑲附加文件清单;⑳全体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21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意见。
注:⑨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电话、居民身份证件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电子邮箱、国籍或注册国家(地区)、经常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邮政编码和详细地址。⑩联系人的基本信息包括: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和详细地址。⑫专利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即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和机构代码,以及专利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和电话。⑬分案申请信息包括:原申请号、针对的分案申请号和原申请日期。⑭要求外国优先权声明中包含的内容有:原受理机构名称、在先申请日和在先申请号。⑮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声明中包含的内容有: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⑱申请文件清单包括: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 ⑲附加文件清单包括:优先权转让证明;专利代理委托书;总委托书;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首页译文;其他证明文件。
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对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所应用的产品种类具有说明作用。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相符合,准确、简明地表明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一般应当符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小类列举的名称。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注意事项” 填写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且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当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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