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根本不知道要提供哪些技术资料给专利代理人”这个问题,专利代理人应该让企业及其技术人员了解专利申请的文件、流程和审查标准等。例如,一项技术方案是否是新的、未被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是否已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一项技术方案是否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是否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等。让技术人员明确应该提供的技术资料,如生产记录表、具体实施例记录数据等,引导技术人员学会撰写详尽的技术交底书。
针对“技术人员无法用专业术语写成技术交底书”这个问题,企业的技术人员在撰写技术交底资料的过程中,首先应当详细地介绍本领域的技术背景,以技术背景为基础,阐述在背景技术中现有技术的技术缺陷,这是发明人萌发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良的原因,从而引出本次专利申请所设计的技术方案;紧接着,结合相关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辅助资料详细地描述该技术方案是如何解决现有技术缺陷的;最后,根据具体的实施方式详细地描述改进后的技术方案会产生哪些有益效果。技术人员在撰写技术交底书的过程中,应尽量阐述整个技术方案的设计思路,以及在设计过程中,各个技术方案的评估和筛选过程,是否存在有其他替代的技术方案。对于文字功底不强,无法独立撰写技术交底书的,技术人员应当尽可能多地搜集能详细描述专利技术内容的参考资料给专利代理人。
总之,技术方案是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根本,专利代理人只有深入了解技术方案的内容,才能提出合理的专利保护范围,才能规避因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缺陷被驳回的风险。企业与专利代理人有效沟通其技术方案,可以让专利申请周期缩短,将专利申请日提前,还有可能避免因迟迟不提供专利交底书导致有其他企业或个人就相同技术申请专利带来的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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