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准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性进行较详细的调查。在作出是否提出专利申请以前,应当广泛掌握资料,充分了解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状况,对明显没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就不必再提出申请。由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除记载在专利文献、非专利文献、专业期刊和专著等之中外,还体现为同行业的技术现状,所以对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作全面调查是一项十分细致和繁琐的工作。尽管这样,对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调查还是一个不应缺少的环节。申请人至少应当检索一下专利文献,因为专利文献包含了国内外最新的技术和设计情报,又有比较科学的分类方法,往往可以给申请人较大帮助。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的检索咨询中心还设有申请专利前的有偿检索服务,如果申请人经济上许可,自然这是检索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最省力的方法。另外,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检索,调查国内外现有技术、现有设计。
3.需要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对申请专利进行认真考虑;申请专利必须缴纳申请费、审查费(发明申请),如果被批准,还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要向其支付代理费,这是一笔相当不小的支出。申请人应对自己的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的可能性、范围及技术市场和商品市场的条件进行认真预测和调研,以便明确在取得专利权以后实施和转让专利的条件及可能获得的经济收益,明确不申请专利可能带来的市场和经济损失。这些都是申请人作出是否值得申请专利、申请何种类型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和在什么时候提出专利申请等问题时应当顾及的重要因素。
4.了解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格式和撰写要求、专利申请的提交方式、费用标准和主要审批程序。专利法规定,申请一旦提交,就不能再作实质性修改,所以,申请文件,特别是说明书写得不好,将成为无法补救的缺陷,甚至可能导致很好的发明内容,却无法获得专利。权利要求书写得不好,常常会使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过窄。不了解申请手续、审批程序,也往往会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等法律后果。撰写申请文件有很多技巧,办理各种申请手续也是十分细致、要求很严格的工作,申请人如果没有把握,委托我们办理申请手续。
5.其他在申请前应注意的事项。为了保证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具有新颖性,在提出专利申请以前,申请人应当对申请内容保密。如果在发明试验或鉴定的过程中有其他人参与,应当要求这些人员予以保密,必要时可以签订保密协议。在国务院主管部委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主办过的新技术、新产品鉴定会和技术会议上已发表的,为了不丧失新颖性,应当按照《专利法》第24条的规定,在鉴定会或技术会议后6个月之内提出申请。
凡是要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涉及一种或几种新的公众无法得到的生物材料的,应当在提出申请以前,最迟在申请的同时将这些生物材料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保藏单位保存。目前在国内已认可的保藏单位有:中国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地址在北京中关村;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地址在武汉珞珈山武汉大学校内。这两个保藏单位是《布达佩斯条约》承认的国际保藏单位,所以申请人在这两个单位保藏生物材料的手续也将得到其他《布达佩斯条约》缔约国的认可。
如果申请权是通过转让获得的,那么应当在申请以前办好转让手续,以便国家知识产权局需要时,可以及时提交。
以上就是在申请专利之前你需要了解的内容,当然您也可以直接找我们代办,我们在这行已经做了10多年了,相信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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