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标准专利实行注册指定国家专利的制度。在过渡期内被指定的专利局有中国专利局、英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指定英国)。根据香港的《专利条例》与《注册外观条例》规定,香港专利分为标准专利、短期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

香港专利的申请流程
1.标准专利
须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英国专利局三者中任一方提交在先申请,在上述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局早期公开后的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出登记申请,实质审査通过后方可在香港注册。
2.短期专利
①须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英国专利局三者中任一方提交在先申请,在上述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局早期公开后的12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出登记申请,授权后方可注册。
②在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短期申请后,需向香港专利局提交一份检索报告,此报告可由权力机构作出,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适用于香港的短期专利检索报告,提供后方可在香港获得注册。
3.外观专利
可直接向香港专利局提出外观登记申请,香港知识产权署对申请文件只进行基本形式审查。
常见问题
1、专利是什么?
假如你是专利拥有人,你可行使专利赋予你的法律权利,禁止他人制造、使用、出售或输入你的专利发明,从而保护有关的发明。
你必须向知识产权署辖下的专利注册处提交申请。对于已在世界其他地方或中国其他地区提出申请的专利,中国香港不会自动给予保护。专利注册处处长会审查你的专利申请,以确保申请符合提交专利申请在形式上的规定。专利注册处不会就发明的新颖性或创造性进行实质的查检和审查。
4、谁可申请香港专利?
如果你是某项发明的拥有人,便可申请专利。你如果想在中国香港申请标准专利,但却不是指定专利申请中指名为申请人的人士,便须提交一份陈述,连同有关支持文件(例如转让文件的副本),以解释你有权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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