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同一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所以有不少人认为“一项发明创造只能申请一项专利权”。但是,有不少
专利申请人在
申请专利的时候既想
申请发明专利,又想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权。所以,他们心里有一个疑问:一项发明创造能同时申请两项专利权吗?
专利法规定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但是在审批手续和专利保护年限上存在差异。在专利的申请过程中,
发明专利需要实质审查,审批时间一般会延长到2~3年,而实用新型专利无需实审,审批时间则会减少到8~10月。专利授权后,发明专利的权利保护年限为20年,而实用新型专利为10年。
对于一项既能
申请发明专利,又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创造而言,可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两项权利,但是申请人必须是同一个人。符合《专利法》授予规定的,专利局会首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提出发明专利的申请必须在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之前,且发明专利审查时必须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才能授予发明专利权。
《专利法》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所以,对于是否能同时申请两项专利的答案是肯定的,只要申请人的这项发明创造满足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专利条件即可。
单独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好处是不需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短并将较早或较容易获得授权,缺点是实用新型专利因未经实质审查,稳定性较差,容易被无效,且保护期较短。
单独申请发明专利,好处是一旦获得授权,则专利稳定性较好,且保护期较长。缺陷是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且审查较为严格,不能获得专利授权的风险要比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大的多,且申请周期较长,具有很多不确定性。
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正好可以采两者之长、避两者之短,是为申请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明智之举。
那么,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有哪些好处呢?
一、可以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
二、避免因实质审查周期较长让专利产生了一个受保护的空白期,延长了专利受保护的时间;
三、可以增强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四、可以在申请发明专利时加入方法发明。
如果您对同一项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两项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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