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面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以及各代办处,也可挂号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此外,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在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中间文件,以及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和中间文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以后,便会向申请人寄发受理通知书,书中注明专利申请日和申请号及有关事项。此后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可以直接向知识产权局或各代办处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还可以通过代理机构代缴。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
一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从提交到授权要经过多个环节才能完成专利审批程序。受理仅仅是专利申请提出的环,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步。只要申请人按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了请求书、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文件,专利局应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一份“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给出了专利局确定的申请号和申请日。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只表明专利局接受了这项申请,绝不等于专利局已授予了该项专利申请专利权。只有申请人收到了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并按期办理了登记手续,缴纳了相关费用,收到了专利证书,专利局对该专利进行了公告,此时才能说该申请获得了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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