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办处
专利代办处,全称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XX代办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业务派出机构。
专利代办处并不是每个城市都有的,目前只有26个城市获批设立了代办处,它们分别是:北京、长春、长沙、程度、福州、广州、贵阳、哈尔滨、杭州、济南、昆明、南京、南宁、上海、深圳、沈阳、石家庄、天津、乌鲁木齐、武汉、西安、郑州、重庆、南昌、银川、苏州、合肥、兰州、海口、太原、西宁、呼和浩特、青岛。
专利代办处可受理的专利申请
1. 内地申请人面交或者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
2. 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面交或者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代办处不可受理的专利申请
1. PCT申请文件;
2. 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3. 分案申请文件;
4. 有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代办处可以收费的类型
1. 三种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印刷费);
2. 专利申请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
3. 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4. 三种专利登记费(含印花税);
5. 三种专利年费;
6. 三种专利年费的滞纳金;
7. 恢复权利请求费;
8.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9. 延长期限请求费;
10.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费;
11. 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12. 三种专利复审费;
13. 三种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费;
14. 优先权要求费;
15. 中止程序请求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强制许可请求费;
16. 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17.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
专利代办处不可收费的对象
1. 代办处不得收取涉外专利和涉及PCT申请的专利费用。涉外专利的专利费用,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依法应缴纳的有关专利费用。
2. 代办处不得收取港、澳、台法人及个人直接由境外汇交的专利费用。
专利代办处伴随着我国专利事业的发展,走过了二十三年的历程。由代办处受理的专利申请占全国专利申请量的2/3以上,收缴专利费用笔数占1/2以上。因此国内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时基本都可以通过代办处进行办理,包括绝大多数的缴费,如果您想申请专利,不妨咨询我们深圳恒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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