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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或其中零部件的技术功能 设计空间受到产品实用功能的限制是普通认同的观点,小编采用的这种表达方式是为了强调在侵权程序...
一.考察设计空间的意义 (一)使得侵权判定的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 侵权判定要求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出发,考察被诉侵权产品是否...
一.概述 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入把我被比设计应有的设计空间呢?《欧共体外观设计保护条例》规定,只有当外观设计符合新颖性和独特性时...
一.司法实践中对于判定主体的界定 小编认为,在外观设计确权和侵权判定中,判定主体的称谓及对应的群体范围怎么样判定并不重要,如...
一.国外有关判定主体的规定 尽管我国目前关于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性判断的主体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一般消费者认知能力和水平...
一般消费者实际上是一种假设的人,对其应当从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两方面进行界定,界定时应该考虑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时授权外观设计...
一.美国相关情况的演变 在1871年Gorham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明确了相同或相近似的判定原则后,对该判定主体认知能力进行了界定。...
一.拓展分析 (一)侵权判定模式的选择 其实,一旦消除混淆的字面的引人误解的含义,恢复背后相同或近似的真实含义,我们就不能从...
一.拓展分析 (一)创新模式的困境 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是一个繁琐而复杂的过程,至今在世界范围内尚无像发明专利那样较为统一的学说...
一.国外相关判定方式的发展 作为在外观设计侵权判定领域探索最为积极的国家,美国亦是该领域另一重要的判定模式---创新模式的起源地...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应结合设计要点由产品外观设...
成套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与组成该成套产品的每一件外观设计均...
一.相似外观设计权利保护范围的确定 由于相似外观设计涉及多...